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室日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室的利用率,规范教室使用行为,维护学院教学秩序,根据校政字[2021]67号《湖南文理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的教室是指课堂教学所使用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计算机房、教学画室、实训工作室等。
第二条 教室由教室使用班级负责日常管理,学院统一管理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实训室由实验室集中管理。教室的使用和管理采用负面积分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生进入教室要注意仪表和行为规范,不得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按每人次-3分,违反规定的老师按每人次-6分。
第四条 教室开关门人员应在正常上课及早晚自习所规定的时间前开门;多媒体教室要在上课前打开电脑及投影设备;授课或早晚自习结束后,开关门人员应及时检查教室相关设备并关电关门。教学楼栋的门岗物业人员应按每天规定的次数对所在楼栋教室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登记,登记情况及时报实验室。有开关门任务的人员,未按时开关门或开关仪器设备的,按每人次-5分。
第五条 严禁在教室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帘上乱涂乱刻乱画,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包括粉笔、黑板擦等),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设备及其它公物。违反本项规定的师生按每人次-2分。
第六条 教室卫生由使用班级负责,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要求所任教班级将值日表贴在教室醒目位置,每次课前或下课后教师要督促学生打扫卫生,离开前要关闭水电关闭门窗。负责值日的学生每天要重点对地面、课桌椅、讲台、黑板、门窗玻璃、墙壁进行打扫或清洗,确保教室整洁干净。学院对教室卫生进行不定期巡查,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当次值班学生按每人次-3分,当次上课的老师按每人次-6分。
第七条 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为便于事故疏散和课堂教学检查,上课期间教室前后门不得上锁。未造成事故的,师生皆按每人次-6分,造成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对相关责任人一次性-15分。
第八条 教室内教学设备如投影机、计算机、空调、控制系统等由学院实验室负责维修维护,教师和学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实验室反馈,严禁私自拆卸设备。学期结束或开学前,实验室须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教室是从事课堂教学的专用场所,非经学院批准并报学校教务处同意,不许私自占用、改作它用,否则,对该教师记-15分。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调配规定和学院课程表使用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须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办备案后才能实施。否则,对该教师记-3分。
第十条 临时使用教室组织非营利性活动的,如公益性的报告会、讲座和党团活动等,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实验室备案。临时使用教室只限于经批准的指定用途、地点和时问,不得转借或挪作它用。
第十一条 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有违反,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对责任人一次性-15分。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晚会、棋牌等活动。对责任人按每次-6分。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所有扣分,按每学年度累计,均计入个人累计扣分。正常上课期间的师生扣分,除个人累计记扣分外,皆记录在当次上课班级。非正常上课期间的学生扣分,除记录在本人累计分外,均累计在所在班级。学生班级当年度累计分,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依据。学生扣分分值同比例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分体系。学生个人当年度累计超过-15分的,通报批评,并反馈给学生家长。老师个人当年度累计扣分,作为期末教学测评的重要依据,对当年度累计超过-30分的老师,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建议调整岗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